L1A与EB1C的联系与区别
L1A是跨国企业把高管或技术核心人员调遣到美国子公司工作的临时签证,而EB1C是申请美国永久居民。一般情况下,客户都愿意选择先通过L-1A工作签证来美国工作,然后再递交EB1-C申请的方式来获得美国绿卡。
L1A转EB1C的优势
1.先L1A再EB1C的方式可让申请人以更快速度登陆美国,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直接获得L2签证,孩子可在美国正常上学,公立学校免费,类似于临时绿卡,工作、生活两不误;
2.对于客户的资金安全更有保障,相当于100%持有美国被并购公司的股权;
3.对于美国子公司的营业额和雇佣人数要求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