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L-1签证转绿卡申请指南。在美国有公司(如子公司、附属机构或合资企业)的外国公司可申请将重要雇员临时调入美国。本签证适用于在提出申请前的3年内已经在美国以外的外国公司连续工作1年的管理人员、经理及某些技术人员。如果企业、工作及个人能够满足 ** 低资格要求,L-1签证持有人 ** 长可在美国工作7年。7年时间不是一次性批准的,而是分期批准的,其中每期的长短有赖于雇主在美国成功运作的时间。许多人此后可以很容易获得 ** 居民身份。
外国公司与其美国的子公司必须有合格的关系,如母公司与子公司、附属机构或合资企业关系。雇员在海外从事的工作及在美国将要从事的工作必须符合美国政府有关管理人员资格、经理资格及需要专业知识的定义要求。
在多数情况下,可将申请信邮寄给USCIS来申请L签证。目前费用包括申请费、审查和防止欺诈的费用。通常申请人可在大约90天内得到结果。如果申请人支付了$1,000的加快费,则政府将在15个天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得到批准,则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办理第二步(向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交批准通知书。如果得到了签证,申请人在入境美国时必须向CBP提交签证批准通知书。
L签证一般是在三个月的有效期内允许一次访问。如果是申请授权24个月内多次入境的L签证,还需额外交纳签证手续费。中国公民持有的L签证 ** 长有效期为两年,尽管美国移民局 ** 长可以批准的留美时限为三年。如需旅行,可申请签证延期。
获得L-1签证者的配偶及(或)符合条件的孩子可申请“L-2”身份。“L-2”身份的配偶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即经过有关批准后可以找工作。“L-2”签证持有人进入美国后,可提出工作许可申请。
L-1签证可转绿卡,通过这种形式的移民是现阶段 ** 受欢迎的 ** 低风险、 ** 少投资、获得绿卡 ** 快的移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