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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不适合去美国?

2017-12-01

  很多人都想移民美国或者去美国旅游、或工作,但是美国对外国人赴美的要求是有标准的,不是谁都可以去的。本文给大家盘点一下哪些人不适合去美国。

  一.不欢迎的人群

  1. 有重大公共卫生安全影响的传染病

  这里的传染病是指:肺结核,麻风病以及淋病、梅毒、肉芽肿等重大影响公共卫生的(强传染性)疾病。

  2. 精神异常

  申请人现在的行为或精神异常可能对他人或其自身的财产、安全和安宁造成威胁。

  申请人曾有过可能对他人或其自身的财产、安全和安宁造成威胁的行为或精神异常,并且这种异常可能重犯或者导致其他的有害行为。

  3. 药物滥用或上瘾

  通俗来讲吸毒的瘾君子不得移民美国。

  4. 犯罪原因

  申请人有违反公德的犯罪行为,是指除了政治犯以外的所有犯罪。

  1. 例外及豁免条件:

  a) 少年犯例外:仅犯过一次罪,且在18岁之前犯的罪,且犯罪及被释放发生在移民签证申请的5年之前(如果是毒品犯罪,没有这个例外)。

  b) 轻罪例外:仅犯过一次罪,所犯罪名的 ** 大刑期不超过1年且申请人实际入狱不超过6个月(如果是毒品犯罪,没有这个例外)。在中国,只有危险驾驶这一个罪名符合这个条件。

  c) 老历史豁免:犯罪发生在15年前,接收申请人不会危害美国国家安全且申请人已经被改造好(如果是毒品相关犯罪,需要再加上只犯过一次单纯持有30克或以下数量的大麻的条件)。如果申请人有两次或以上的非政治犯罪,且累计被宣判入狱的时间在五年或以上,则此豁免不适用。

  d) 亲情豁免:申请的受益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且拒绝申请会导致该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严重的煎熬(如果是毒品相关犯罪,需要再加上只犯过一次单纯持有30克或以下数量的大麻的条件)。

  2. 但是上述老历史和亲情豁免不适用于:

  a). 犯罪行为涉及谋杀或酷刑。

  b). 申请人曾经为申请绿卡合法进入美国,此后犯下恶性重罪,或者申请人曾经为申请绿卡合法进入美国,但此后其在被发起驱逐出境程序之前曾非法连续居留美国不少于7年。

  二.不让来的人群

  1. 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不得移民

  所谓安全大于天,本着对美帝人民负责,只要签证官觉得你有问题,危害国家安全,就拒绝入境。无需证据。

  2. 因在先非法居留美国的记录不得移民

  申请人曾经非法居留美国超过180天且不满一年的,3年不得入境美国。申请人曾非法居留美国一年或以上的,10年不得入境美国。

  3. 因欺诈行为不得移民美国

  申请人以或者曾以欺诈方式试图获取移民法利益的,不得入境美国。

  4. 因J签证未满两年归国服务期而不得移民

  申请人曾以J签证在美交流学习,未满两年归国服务期不得申请移民签证赴美。

  本文严禁转载,如需转载,请注明转自津桥移民后期中心文案龚丽娜原创。审核人:李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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