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为传统的移民大国,因其健全的法律、发达的经济以及高度自由的人权成为大众喜爱的移民国家。苏先生一直想要移民美国,一方面为了孩子的教育,一方面也喜欢当地的生活环境。
近期,苏先生来到津桥移民北京总部咨询,移民事业部 * 顾问张玥为苏先生详细介绍了美国移民项目的相关问题,具体内容请看下面的介绍吧。
Q苏先生:作为EB-5投资人, 我是否要参加投资项目的运营?
A张玥:市面上的EB-5项目大多属于有区域中心参与的项目,无需投资人实际参与运营。
关于申请EB-5签证之前在美国的税务问题:
外国投资者可能没有意识到的一个问题是,他们在美国境内的时间可能会让他们承担各种纳税义务。在拿到美国绿卡之前,即使通过旅游签证来到美国也可能使其成为美国的纳税人。对于那些在国外拥有持续收入来源或大量金融资产的人来说,了解并为美国税法所产生的影响做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那些通过特定的非移民签证来美国的人,如F-1学生签证、C-3外交签证和H-3培训签证,实际居留标准有一个例外。通过上述签证在美国居留的天数不会计入实际居留标准。但是,对持B1/B2旅游签证来美国的人却没有这个例外。如果能够尽早了解适用的美国税法,投资人和移民签证申请人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将纳税额度降低。
现行的美国税法使用两种不同的标准决定某人是否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美国居民”:(1)绿卡标准,获得合法长久居留权且拿到绿卡(I-1551表)的人满足这一标准;(2)实际居留标准,根据个人在移民美国居留的天数而定。通常,一年中在美国的实际居留天数加起来达到183天以上,或连续三年每年居留超过121天,则满足实际居留标准。
移民事业部 * 顾问:张玥
个人简介:旅游专业出身,私人旅行策划师,以客户身份邂逅移民行业,熟知各国移民政策,了解当地生活和人文,擅长帮助客户度身定制移民方案,已协助诸多家庭实现海外置业、子女教育及移民梦想。
工作感言:世界上只有一种稳赚不赔的投资,就是投资自己。移民途中难免遇到重重关卡,有您的信心+我的专业,移民路上我们一路同行。
联系方式: 010-82509988-转张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