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产转让上,美国税法对三种身份的人有着不同征税规定,这三种人分别是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非常住外国人。美国移民税务一定要提前知晓,一起来看看吧。
但是外国人在美国投资房屋,无论是出租还是升值卖出,都没有减免的好处。
外国人在美出租房收入
外国人可以在美国自由购买出租房地产,但租金收入和将来卖出时得到的资金增值收入都是个人的收入,需要缴付入息税,情况与一般美国纳税人无异,只不过他们要用1040NR表格。
外国人申报收入税,税率与美国人一样,可是,外国人不能享用以下两项扣税的优惠:
个人免税额(Personal Exemption)–美国纳税人每人有3950元个人免税额,已婚共同报税者可得7900元个人免税额,家中有「受抚养人」(dependent)者可以得到更多个人免税额,而免税额减低要课税的收入和收入税。外国人利用1040NR报税表时,只能享用一个个人免税额,除非该外国人是加拿大或墨西哥公民,或是南韩公民。
标准扣税额(Standard Deduction)–美国纳税人可而使用起码6300元标准扣税额,已婚共同报税者有12,600元标准扣税额。可是,外国人不能使用任何标准扣税额,只能选择使用逐项扣税(Itemized Deduction)。假如该外国人完全没有在美国居住,没有任何逐项扣税的项目,便等于没有任何扣税的优惠。因此,外国人虽然收入税率与美国人相同,实际的税金比美国纳税人稍高。
外国人假如去世,产业一样要通过法庭认证(Probate)的过程,才能由受益人继承,除非该外国人在生前已经成立生前信托。换句话说,外国人假如在美国用个人的身份投资房地产,应该由律师设立生前信托,去避免将来需要通过认证。
当然,更加一劳永逸的方式是利用人寿保险来对冲遗产税税负。因为保险是intangible asset,不算入外国人的遗产之列,所以用很小的代价购买人寿保险,万一发生意外,保险的赔偿金可以用来支付遗产税而不需要被迫低价变卖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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