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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消息,美国移民局发出“政策手册更新通知”。其主要内容是就EB-5申请人I-829 审理期间如何延长有条件绿卡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引。
此次“政策手册更新”的公众评议期已于2018年5月15号截止,更新的操作指引已经生效。
下面就“政策手册”已明确的EB-5申请人I-829 审理期间如何延长有条件绿卡的操作指引进行解析:
1、移民局收到移民申请人及其附属申请人符合规定递交的I-829申请资料时,将会自动将申请人以及附属申请人的有条件永居身份延长一年。收件回执和绿卡可作为移民申请人旅行、就业或者其他要求证明其永居身份场合下的证明文件。
2、I-829申请被拒的移民投资人在执行递解程序过程中可以申请重新审理。此情况下,移民局将会向移民申请人签发临时的I-551表,该表有效期可至递解令被认定为行政终审裁定。如果申请人未申请上诉或者上诉申请被“移民局上诉委员会”回绝,递解令通常认定为 * 终结果。
3、永居身份1年自动延期期满30天内,I-829申请仍未获批的有条件绿卡持有人可携带I-829 申请递交回执到就近的移民局办公地点办理证明其永居身份的证明文件以用于旅行、就业或者其他用途。一旦移民官员确认移民申请人的身份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那么移民局便会将移民申请人的永居身份持续延长至其I-829申请被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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