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简介:刘女士 某饭店经营者
递案时间:2013年3月(I-526全套文件正式递交移民局)
核准时间:2013年4月(I-526受理函)
津桥专家点评:
主申请人是一家饭店的主经营管理者,饭店从营业以来状况都非常好,主申请人作为饭店的老板,自己拿出了380万人民币,作为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款。
申请进程:
2012年8月,签约 ;
2012年10月,转案 ;
2012年11月,递交移民局(ASPI Commerce Park #3);
2012年12月,I-526受理函;
2013年6月,I-526核准函;
2013年10月,移民局签发主申请的条件绿卡;
2013年12月,递交I-829申请;
2014年1月,I-829核准函,条件绿卡成功解除条件。
情况分析:
客户于2012年秋签约我公司,申请进展基本顺利,虽然中途经历了补料,但是 ** 终在律师缜密的设计方案以及我公司努力、协调下,其于2014年1月去面试,3日后喜获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