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法务部13日消息,将从本月起放宽向赴韩从事贸易活动的外国人发放的贸易类签证(D-9-1)延长许可标准。
此前从事贸易活动者申请延签时必需提供韩国贸易协会出具的进出口业绩证明,但今后银行办理的出口业绩证明或网店的交易内容也可成为凭证材料。
在居留期间,即使贸易业绩未达标,也可经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贸易协会、首尔产业振兴院等法务部指定的贸易专业交易机构的推荐,通过审查获得签证延长许可。
除此之外,法务部还为新创业者开设贸易深化培训课程,以在延签审查时为结业人员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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