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国土安全部(DHS)18日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公布了职业移民(EB-1、EB-2、EB-3)及高技术非移民员工的利好新规。

该新规旨在提高美国企业雇用或留住高技术外国人才的能力,同时帮助职业移民申请(I-140)已获批的员工,能更灵活地选择升职、更换雇主等。新规规定,H-1B持有者在失去工作后,不用马上回国,身份不会马上失效,将有长达60天的宽限期寻找新的雇主或者延长合法身份。该新规目前还在60天公示期,将于2017年1月17日生效。
根据这项新规定,EB-1、EB-2、EB-3的职业移民申请,只要I-140申请获批或调整身份申请在180天以上,就继续有效,不会因为雇主撤回或倒闭等其他因素而被DHS自动作废申请;只要I-140申请未因欺骗、材料不实等原因被作废,就可保留其优先日期,方便申请人在此期间升职、换雇主,而不用担心失去移民签证排期。
同时,人在美国的H-1B、H-1B1、特殊人才签证O1、跨国公司派遣签证L1的高技术人才,如果是已获批I-140的首要受益人,且移民签证根据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签发,并向DHS提供发放就业许可EAD的正当理由,则可另外申请持续一定时间(a limited peroid)的EAD;按时申请EAD工卡延期、不改变就业范畴,EAD有效期可自动延长180天;移民局无须在提交工作许可申请(I-765)90天内裁定结果,如果未能在90天内处理I-765,则签发临时EAD。
对于使用H-1B较多的华人或留学生而言,新增60天宽限期是 ** 大利好,因为目前H-1B没有宽限期,必须在发薪日 ** 后一天离境。有了宽限期后,H-1B高技术人才可利用这一时间,继续在美国找其他工作,也让美国雇主更易协调现有及新招的非移民员工。另外,L1、TN签证前后新增十天宽限期,可让持有人有充足时间进入美国,做好就职准备。签证到期后的十天也将给予持有人充足时间离美,或转换其他合法身份留美。
津桥移民指出,虽然H-1B持有者将有60天宽限期,但依旧不是留美的长久之计,想要无忧无虑的在美国生活,选择移民才是王道,移民后不仅能够获得 ** 居住权,还能获得更多工作的机会,更可以享受美国福利待遇,可谓一举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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