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8日新政公布,对申请人的要求较旧政降低很多:
工作经验:
五年内有两年的企业主(持股33.3%以上)或高管经验;
净资产:如果拟经营公司位于
1.大多伦多地区(GTA地区,包括多伦多市、达勒姆、哈尔顿、约克和皮尔地区),申请人必须拥有80万加元的净资产;
2.大多伦多地区以外,申请人必须拥有40万加元的净资产;
3.如果业务范围是在信息和通讯技术(ICT)/数字通信领域,不论地区,申请人都必须拥有至少40万加元的净资产;
个人投资额:如果拟经营公司位于
1、大多伦多地区,申请人必须至少投资60万加元,并且至少持股三分之一;
2、大多欧伦多地区以外,申请人必须至少投资20万加元,并且至少持股三分之一;
3、如果业务范围是在信息和通讯技术/数字通信领域,不论地区,申请人都必须至少投资20万加元,并且至少持股三分之一;
如果计划购买现成的企业:
1、申请人提交EOI之前的12个月内需要到安省进行一次商务考察;
2、被收购的企业必须由同一所有者在过去60个月之内持续经营;
3、企业的所有权必须完全转让给申请人或任何业务伙伴;
4、申请人必须至少将个人投资的10%用于改善或扩大在安省的业务;
5、申请人必须保留转让前在公司工作的永久全职员工;
业务要求:
1、企业目标必须是通过销售商品/服务获利;
2、企业必须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安省的劳动和就业标准法;
3、企业必须是永久的(基于项目和季节性的业务则不符合要求);
4、企业必须在安省持有一个长期的营业场所;
5、申请人必须长期积极的管理该企业;
申请提名要求(成功建立企业后):
1、语言达到CLB4或以上(雅思听4.5,说4.0,读3.5,写4.0);
2、申请人1年内有至少9个月的时间居住在安省;
3、申请人必须积极参与企业每日管理;
4、申请人和企业在登陆20个月之内必须满足安省的要求,包括企业地址,投资金额,创造职位数量等。所以协议要求都是基于EOI打分和商业计划而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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