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净资产达到35万加币;
2、有三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股东和高管均可);
3、移民以后在曼省投资不少于15万加币经营企业;
4、获得曼省预提名后,向曼省政府缴纳7.5万加币的押金,移民加拿大后。
在曼省投资至少15万加币用于创办企业;该押金在申请人定居曼省两年之内完成既定投资计划后全额退还。
2014-05-20
1、个人净资产达到35万加币;
2、有三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股东和高管均可);
3、移民以后在曼省投资不少于15万加币经营企业;
4、获得曼省预提名后,向曼省政府缴纳7.5万加币的押金,移民加拿大后。
在曼省投资至少15万加币用于创办企业;该押金在申请人定居曼省两年之内完成既定投资计划后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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