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汇款和转账,美国新移民还应该注意哪些情形呢?本文接着分享。
情景七:我持绿卡在美国生活, 最近想买个房子,现金不够,一个美国的亲戚先借给我$200万,从美国的账号转账给我的。
这个情况我们来分两个情形来说:
第一,如果这笔钱不用还,相当于这笔钱是送给你的,那么就等同于赠予,按赠予的法规处理。
第二,亲戚借钱给你,但不收利息。如果金额很小,那没什么。但是当金额过大时,比如这个例子里的200万美金,如果亲戚坚持不收利息,那国税局会把按照市场价格本来应该收取的利息部分作为赠予来看待,如果超过年免税赠予额,这位亲戚将会被征收赠予税。所以 * 好是要付利息哦。
情景八:我有一个海外账户,里面有大约10万人民币,年底报税的时候要不要申报呢?
如果你是美国纳税人,就需要申报。美国有一个肥爸条款,正式名称为「海外银行与金融资产帐户申报」(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FBAR),落实对象为美国纳税人,肥爸条款的申报表格叫做Form 114,需要网上申报。
主要是要求纳税人若在国外有一个(或以上)的金融帐户(如银行存款、投资帐户、共同基金Mutual Fund)或签名帐户(signature authority),一年中任何时间的「总和」 * 高额超过1万美元,同样在每年报税截止日4月15日前要用Form 114(e-filing system)向美国财政部申报。(财产申报不代表要缴税,所得收入和资本收益才要缴税)。
另外还有一个比肥爸条款更厉害的肥咖条款,英文全名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正式中文译名为「美国海外帐户税收遵从法」,英文缩写FATCA,取音+意译昵称为「肥咖条款」,落实对象主要为海外金融机构,要求外国政府准许各国金融机构向IRS提供纳税义务人的海外资产资料,同时也要求美国纳税人在海外帐户资产超过门槛时进行申报。
FATCA早在2010年就由奥巴马签署通过立法,2014年生效执行,目前已有113个国家与地区加入。
1.针对海外金融机构:所有签约国家与地区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投资投顾等),必须每年向IRS提供在该机构底下的「美国纳税人」之帐户与个人资料,包含名字、税号、住址及交易纪录等。
如果金融机构拒绝提供,则该机构与客户的美国来源所得或在美国的投资利润需要扣缴30%的惩罚税率。
2.针对美国纳税人:帐户里超过一定金额门槛的话需要填写IRS Form 8938于该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一并进行申报。
如未申报,一旦被查出,可能面临1万美元罚款(若IRS通知后还是未申报,罚金可高达5万美元);而如果是少报(低报),可能会被课高达额外40%的罚金。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境外汇款和转账,美国新移民应该注意的一些情形,你一定要理解清楚。